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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青少年普法教育号声已响

2019-03-05

明萌快讯 | 碑林青少年普法教育号声已响、明萌律师普法启航

明萌律师事务所 3月1日

       2019年3月1日上午11时,《碑林区青少年普法教育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共青团西安市碑林区团委书记李原渊、碑林区教育局团委书记周涛、团委工作人员张海燕等人,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海明、客户管理部主任邓茹、明萌律所团支部书记张少博、律师王阿娟共同参与了签约仪式。

此次青少年普法教育战略合作旨在进一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提高碑林区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碑林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和自护能力,并探索建立碑林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合作方式主要采取由共青团西安市碑林区委授予明萌律所“碑林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律师团”的称号,由明萌律所选派所内业务素质硬、政治觉悟高、综合能力强的专业律师组建青少年普法宣讲律师团,按照共青团西安市碑林区委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在签约仪式中,碑林区团委李书记对于明萌律所2018年度“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开展成效表示了认可,并对明萌律所配合和支持碑林区团委开展青少年维权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表示感谢。同时,李书记指出,2019年希望能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让明萌律师的专业优势在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中能得以充分发挥,让双方共同将碑林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推向纵深发展。碑林区教育局团委周书记强调,此次青少年普法宣讲工作,应注意创新宣讲方式、丰富宣讲内容,切忌教条主义。宣讲活动要充分考虑青少年对于普法宣讲内容的接受程度,真正通过普法教育宣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青少年自护能力。

明萌律所贾主任表示,明萌所将继续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此次合作达成后,明萌青少年普法宣讲律师团将尽快制定详细的宣讲方案和丰富的宣讲题材,宣讲内容将涵盖《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青少年权益工作结合较为紧密的法律法规,宣讲方式将主要采取青少年易于接受和理解的“以案说法”方式进行,引导教育广大青少年懂得法律的严肃性,明确知法用法的重要性,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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