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团队

杜波

2019-03-06

 

电子邮箱:dubo911@foxmail.com   联系电话:15091156968

杜波律师是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7年执业至今,积累了多年民事诉讼以及刑事辩护的经验。现担任碑林区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同时担任碑林区政府、碑林区民政局、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兼任碑林区法院调解员、碑林区劳动仲裁委仲裁员、西安市金花社区公益律师。担任多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专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等。

律师执业理念: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权利是争取的。


  部分案例:

  罗某介绍虚开发票案(虚开发票罪),本律师作为罗某的辩护人,在审判阶段,经过调查取证,通过多份证据的结合,成功的将嫌疑人辩护为具有自首情节,使刑期大幅减少。

  陕西某防护设备公司诉陕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仓库租赁纠纷案,作为陕西某防护设备公司的代理律师,通过一定的诉讼技巧,让公安机关介入本案,使对方当事人在没有通过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向委托人退还了预付租金,成功为委托人挽回60余万元的预付租金损失。

  西安某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案,在本案中,本律师起诉后,对方采用拖延的策略,通过提出管辖异议和上诉等方法,让案件无法在正常的时间生效,本律师通过研究合同的条款,通过反诉主张支付迟延利息的方式,让对方失去拖延案件的利益,成功快速的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的佣金损失并且避免了潜在名誉损失。

  贾某交通肇事案(造成一死一伤),在本案中本律师重点以当时的天气及光线等客观因素作为驳论点,让嫌疑人的过错最小化,达到让法官对嫌疑人的量刑最小化,成功为嫌疑人辩护为缓刑并当天释放。

  马某妨害公务案,在本案中虽然有严重的后果(造成警民对峙的状态,使西安市中心区域严重拥堵五个小时),但是本律师作为马某的辩护人,从本案件发生严重后果时嫌疑人的主观动机和客观情节出发,坚持认为本案件的结果和嫌疑人的主观行为只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通过法庭的辩论,将其成功辩为无罪,当庭释放。

  王某等五人合伙抢劫案,本案中最大的特点是五个共同犯罪嫌疑人均是刚刚成年的少年、高中毕业后到西安打工,抢劫的对象均是认识的同乡和同事,在本案审理的过程中,本律师抓住这些特点,从主观恶性及违法性认识的角度出发展开辩论,成功为嫌疑人辩护为缓刑。现该嫌疑人王某在其父母的安排下在西安某技校上学,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公益案)。

  某小区70多名业主联名起诉陕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本律师作为小区业主方的委托律师,为70多名业主争取了合计80余万元的违约金(公益案)。

  郭某诉张某交通事故侵权案,为当事人获得23万元的医疗赔偿及经济损失。

  廖某诉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交强险纠纷案,成功为当事人获得12,5万元的医疗赔偿。


上一篇第一篇

下一篇康花

版权所有: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 陕ICP备19017881号-1 技术支持:腾东科技